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GB/T5332-2007/IEC60079-4:1975
>
4.1 试验烧瓶(烧瓶)
应使用体积为200 mL的硼硅酸盐玻璃制的锥形烧瓶。对每一种试样的试验及最后一组试验均应使用经化学方法清洗过的洁净烧瓶。
当试样的引燃温度超过硼硅酸盐玻璃烧瓶的软化点或试样对烧瓶有化学腐烛时,可采用石英烧瓶或金属烧瓶,但需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上一节:
4 试验装置
下一节:
4.2 加热炉
目录导航
前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试验概述
4 试验装置
4.1 试验烧瓶(烧瓶)
4.2 加热炉
4.3 热电偶
4.4 试样注射器或移液管
4.5 计时器
4.6 观察设备
5 试验步骤
6 引燃温度
7 试验结果的有效性
8 报告内容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加热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