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消防水力系统试验
5.4.1 消防泵试验
5.4.1.1 査阅泡沫车选用消防泵的相关资料,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1.1的要求。
5.4.1.2 检査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1.2的要求。
5.4.1.3 査阅企业设计资料中消防泵与发动机的匹配参数,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1.3的要求。
5.4.2 消防管路试验
5.4.2.1 一般要求试验
5.4.2.1.1 检査消防管路的材质或防腐措施,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2.1.1的要求。
5.4.2.1.2 目测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布置情况,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1.2的要求。
5.4.2.1.3 目测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颜色,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1.3的要求。
5.4.2.2 消防泵进水管路试验
5.4.2.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进水口位置。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2.1的要求,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检查消防泵压力和流量。
5.4.2.2.2 检查额定流量大于100L/s的泡沫车进水管路的阀门,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2.2的要求.
5.4.2.2.3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尽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3的要求。
5.4.2.2.4 目测检查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的滤网,用游标卡尺测量过流断面处滤网孔尺 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4的要求。
5.4.2.2.5 试验时将各进、出水口封闭,用试压泵向管内压水,达到试验压力后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5的要求。
5.4.2.2.6 用卷尺测量吸水管长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6的要求。
5.4.2.3 消防泵出水管路试验
5.4.2.3.1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消防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泵的流量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1的要求。
5.4.2.3.2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出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2的要求。
5.4.2.3.3 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目测检查出水口倾斜方向,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3的要求。
5.4.2.3.4 目测检査出水管路的止回阀安装,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4的要求。
5.4.2.3.5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5的要求。
5.4.2.3.6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承压零件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6的要求。
5.4.2.3.7 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在出水阀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大小。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在出水阀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大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7的要求。
5.4.2.3.8 检查消防泵出水管路的出水阀及指示标牌、警示标牌,并用秒表测量阀门完全打开所用时 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8的要求。
5.4.2.4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试验
5.4.2.4.1 检查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阀门,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4.1的要求。
5.4.2.4.2 目测检查水罐内输水管路的进口位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4.2的要求。
5.4.2.4.3 目测检查输水管路进口滤网。使用罐内供水,把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消防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泵的流量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3的要求。
5.4.2.4.4 当车辆水平时,将水罐内灌满水,测量总重,启动消防泵,在泡沫车额定压力和流量下,从水罐向消防泵供水,待水罐不能供水后停止,测量总重,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4的要求。
5.4.2.5 泡沫液罐至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试验
5.4.2.5.1 将泡沫罐内灌满泡沫,启动泡沫液泵,待泡沫罐不能供液后停止,测量抽出的泡沫液重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5.1的要求。
5.4.2.5.2 目测检查输液管路进口滤网。把输液管路出口和流量计相连,泡沫比例混合器在最大工况 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流量和压力。输液管路进口与真空泵相连接,封闭其他开口,开启真空泵抽真空至85kPa,关闭真空泵,测定5min内真空度下降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5.2的要求。
5.4.3 水罐和泡沫液罐试验
5.4.3.1 罐体要求试验
5.4.3.1.1 用称重法测量泡沫车罐容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1的要求。
5.4.3.1.2 选取200mm×200mm的罐体材料样品,按照GB 4351.1—2005中7.7.1规定进行盐雾试 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2的要求。
5.4.3.1.3 检查罐内防荡板设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3的要求。
5.4.3.1.4 目测检查人孔及人孔盖,用卷尺测量人孔直径。关闭人孔盖,将水罐注满水,封闭各出入口, 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4的要求。
5.4.3.1.5 目测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排污孔,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5的要求。
5.4.3.1.6 目测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的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6的要求。
5.4.3.1.7 将水罐和泡沫液罐注满水,分别封闭水罐和泡沫液罐各出入口,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7的要求。
5.4.3.1.8 目测检查泡沫罐呼吸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8的要求。
5.4.3.2 注液装置试验
5.4.3.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至水罐注水管路内的阀门,用卷尺测量注水管路通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1的要求。
5.4.3.2.2 用卷尺测量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向水罐内注满水,目测检查管路情况,目测检查注水处的防护盖,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2的要求。
5.4.3.2.3 检査泡沫液泵至泡沫液罐间的注液管路阀门。用游标卡尺测量注液管路壁厚和通径,核査 注液管路材质报告,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3的要求。
5.4.3.2.4 目测检査泡沫罐注液口的密封保护盖,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4的要求。
5.4.3.3 溢水装置试验
目测检査水罐内的溢水管路,用卷尺测量溢水管路尺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3的要求。 5.4.4 车用泡沫系统试验
5.4.4.1 车用泡沫系统一般要求试验
5.4.4.1.1 检查泡沫系统管路、泡沫炮或泡沫/水两用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过流表面,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1的要求。
5.4.4.1.2 检查泡沫系统内的冲洗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2的要求。
5.4.4.1.3 检查泡沫系统的外吸泡沫液接口和联接软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3的要求。
5.4.4.1.4 目测检查泡沫系统中的防倒流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4的要求。
5.4.4.1.5 泡沫系统在最大工作压力和最大流量下运行,保持稳定运行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4.1.5的要求。
5.4.4.1.6 车用泡沫系统精度试验方法如下:
用滴管取试验用1%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1mL、2mL、3mL泡沫液, 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1%、2%、3%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 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其结果应符合4.4.4.1.6的规定。如采用电导率仪测试,其标定和比对方式同A类泡沫液。
用滴管取试验用3%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1mL、3mL、5mL泡沫液, 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1%、3%、5%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 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 其结果应符合4.4.4.1.6的规定。
用滴管取试验用6%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3mL、6mL、9mL泡沫液, 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3%、6%、9%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 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 其结果应符合4.4.4.1.6的规定。
5.4.4.2 泡沫比例混合器试验
5.4.4.2.1 标志牌检查
目测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外壳的永久性标志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1的要求。
5.4.4.2.2 液流方向检查
目测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外壳的液流方向,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2的要求。
5.4.4.2.3 主要性能指标试验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按正常使用状态安装在试验管路上,进口管路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口直径的10倍,出口管路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出口直径的5倍,压力表精度不低于 1.6级。以标准混合比数值为中间值,用量筒至少配备3种混合比的泡沫混合液标准样,将其各自搅拌均匀后,采用析光仪、导电仪或其他有效的仪器读取数值,调节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压力及流量达到规定值,稳定后将喷出的泡沫混合液取样。在析光仪、导电仪或其他有效的仪器上读取数值并与泡沫混合液标准样对照,求得混合比。试验分别在最小、中间、最大进口压力下以及最小流量值、中间流量值、 最大流量值条件下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3的要求。
5.4.4.2.4 静水压密封、强度试验
5.4.4.2.4.1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出口封闭并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用试压泵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4.1的要求。
5.4.4.2.4.2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出口封闭并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用试压泵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4.2的要求。
5.4.4.2.5 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试验
5.4.4.2.5.1 将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口与真空泵相连接,封闭其他开口。开启真空泵抽真空至85kPa,关闭真空泵,测定1min内真空度下降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5.1的要求。
5.4.4.2.5.2 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差试验分别在最小、最大进口压力下以及最小流量值、最大流量值条件下进行。调节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压力及流量达到规定值,稳定后读取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口压力与出口压力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5.2的要求。
5.4.4.2.6 正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试验
5.4.4.2.6.1 査阅泡沫车选用供泡沫液泵的资料,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1的要求。
5.4.4.2.6.2 对供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和驱动装置进行检査,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2的要求。
5.4.4.2.6.3 查阅企业供泡沫液泵与比例混合系统的资料,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3的要求。
5.4.4.2.6.4 向供泡沫液泵缓慢加压至泄压阀开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4的要求。
5.4.4.2.6.5 当供泡沫液泵运行时,将泡沫液罐内液位降低至供泡沫液泵自动停机,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5的要求。
5.4.4.3 消防炮试验
5.4.4.3.1 泡沫炮或泡沫/水两用炮喷射性能试验方法如下:
a) 泡沫射程测定,泡沫射程的测定应在平坦的场地上进行。试验时在炮的进水口处装一压力表,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消防炮的仰角为30°士1°,顺风向喷射,风速小于2m/s,试验时当消防炮进水口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并稳定后,用秒表测定不少于10s时间连续洒落泡沫的最远点为射程最远点,以消防炮出口铅锤线与地面交点为原点,最远点至原点之间的直线距离即为泡沫的射程。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
b) 发泡倍数测定,泡沫挡板采用轻质耐腐蚀金属材料制作,挡板的结构和尺寸见图1。泡沫接筒用轻质耐水材料制作,接筒底部装有玻璃开关和玻璃管。接筒结构和尺寸见图2。
试验时调整好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比例,消防炮先向其他方向喷射,待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并稳定后再转向泡沫挡板,用泡沫接筒接从挡板上流下的泡沫直至泡沫充满接筒并开始记时,用刮片刮去顶部多余的泡沫,擦净外表面,在电子秤上称出盛满泡沫的接筒重量,用式(1)计算发泡倍 数,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
5.4.1.1 査阅泡沫车选用消防泵的相关资料,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1.1的要求。
5.4.1.2 检査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1.2的要求。
5.4.1.3 査阅企业设计资料中消防泵与发动机的匹配参数,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1.3的要求。
5.4.2 消防管路试验
5.4.2.1 一般要求试验
5.4.2.1.1 检査消防管路的材质或防腐措施,判断检査结果是否符合4.4.2.1.1的要求。
5.4.2.1.2 目测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布置情况,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1.2的要求。
5.4.2.1.3 目测检查所有消防管路的颜色,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1.3的要求。
5.4.2.2 消防泵进水管路试验
5.4.2.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进水口位置。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2.1的要求,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检查消防泵压力和流量。
5.4.2.2.2 检查额定流量大于100L/s的泡沫车进水管路的阀门,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2.2的要求.
5.4.2.2.3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尽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3的要求。
5.4.2.2.4 目测检查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的滤网,用游标卡尺测量过流断面处滤网孔尺 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4的要求。
5.4.2.2.5 试验时将各进、出水口封闭,用试压泵向管内压水,达到试验压力后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5的要求。
5.4.2.2.6 用卷尺测量吸水管长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2.6的要求。
5.4.2.3 消防泵出水管路试验
5.4.2.3.1 消防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消防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泵的流量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1的要求。
5.4.2.3.2 消防泵运转结束后,放出水管路余水,用秒表测定放尽余水的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2的要求。
5.4.2.3.3 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目测检查出水口倾斜方向,用卷尺测量出水口中心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3的要求。
5.4.2.3.4 目测检査出水管路的止回阀安装,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4的要求。
5.4.2.3.5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5的要求。
5.4.2.3.6 将消防泵出口止回阀后的出水管路承压零件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关闭出水阀,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6的要求。
5.4.2.3.7 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在出水阀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大小。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在出水阀操作手柄顶端施加操作力,用拉力计测量开启和关闭力大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7的要求。
5.4.2.3.8 检查消防泵出水管路的出水阀及指示标牌、警示标牌,并用秒表测量阀门完全打开所用时 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3.8的要求。
5.4.2.4 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试验
5.4.2.4.1 检查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阀门,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4.1的要求。
5.4.2.4.2 目测检查水罐内输水管路的进口位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4.4.2.4.2的要求。
5.4.2.4.3 目测检查输水管路进口滤网。使用罐内供水,把各出口和流量计相连,启动消防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泵的流量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3的要求。
5.4.2.4.4 当车辆水平时,将水罐内灌满水,测量总重,启动消防泵,在泡沫车额定压力和流量下,从水罐向消防泵供水,待水罐不能供水后停止,测量总重,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4.4的要求。
5.4.2.5 泡沫液罐至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输液管路试验
5.4.2.5.1 将泡沫罐内灌满泡沫,启动泡沫液泵,待泡沫罐不能供液后停止,测量抽出的泡沫液重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5.1的要求。
5.4.2.5.2 目测检查输液管路进口滤网。把输液管路出口和流量计相连,泡沫比例混合器在最大工况 下运转,待运转稳定后测量流量和压力。输液管路进口与真空泵相连接,封闭其他开口,开启真空泵抽真空至85kPa,关闭真空泵,测定5min内真空度下降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2.5.2的要求。
5.4.3 水罐和泡沫液罐试验
5.4.3.1 罐体要求试验
5.4.3.1.1 用称重法测量泡沫车罐容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1的要求。
5.4.3.1.2 选取200mm×200mm的罐体材料样品,按照GB 4351.1—2005中7.7.1规定进行盐雾试 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2的要求。
5.4.3.1.3 检查罐内防荡板设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3的要求。
5.4.3.1.4 目测检查人孔及人孔盖,用卷尺测量人孔直径。关闭人孔盖,将水罐注满水,封闭各出入口, 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4的要求。
5.4.3.1.5 目测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排污孔,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5的要求。
5.4.3.1.6 目测检查水罐和泡沫液罐的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6的要求。
5.4.3.1.7 将水罐和泡沫液罐注满水,分别封闭水罐和泡沫液罐各出入口,用试压泵向罐内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7的要求。
5.4.3.1.8 目测检查泡沫罐呼吸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1.8的要求。
5.4.3.2 注液装置试验
5.4.3.2.1 目测检查消防泵至水罐注水管路内的阀门,用卷尺测量注水管路通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1的要求。
5.4.3.2.2 用卷尺测量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向水罐内注满水,目测检查管路情况,目测检查注水处的防护盖,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2的要求。
5.4.3.2.3 检査泡沫液泵至泡沫液罐间的注液管路阀门。用游标卡尺测量注液管路壁厚和通径,核査 注液管路材质报告,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3的要求。
5.4.3.2.4 目测检査泡沫罐注液口的密封保护盖,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2.4的要求。
5.4.3.3 溢水装置试验
目测检査水罐内的溢水管路,用卷尺测量溢水管路尺寸,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3.3的要求。 5.4.4 车用泡沫系统试验
5.4.4.1 车用泡沫系统一般要求试验
5.4.4.1.1 检查泡沫系统管路、泡沫炮或泡沫/水两用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过流表面,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1的要求。
5.4.4.1.2 检查泡沫系统内的冲洗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2的要求。
5.4.4.1.3 检查泡沫系统的外吸泡沫液接口和联接软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3的要求。
5.4.4.1.4 目测检查泡沫系统中的防倒流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1.4的要求。
5.4.4.1.5 泡沫系统在最大工作压力和最大流量下运行,保持稳定运行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4.1.5的要求。
5.4.4.1.6 车用泡沫系统精度试验方法如下:
用滴管取试验用1%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1mL、2mL、3mL泡沫液, 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1%、2%、3%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 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其结果应符合4.4.4.1.6的规定。如采用电导率仪测试,其标定和比对方式同A类泡沫液。
用滴管取试验用3%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1mL、3mL、5mL泡沫液, 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1%、3%、5%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 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 其结果应符合4.4.4.1.6的规定。
用滴管取试验用6%型B类泡沫液,分别向3只100mL的量筒内滴入3mL、6mL、9mL泡沫液, 然后将试验用水加入各量筒至100mL,制成3%、6%、9%标准浓度的混合液,充分混合,分别用折光仪 读出折光系数,在坐标纸上做出折光系数与混合液浓度的标定曲线。待所接泡沫析出混合液后,用同一折光仪测出析出液体的折光系数,将此折光系数与标定曲线进行对比即可确定所接泡沫样本的混合比, 其结果应符合4.4.4.1.6的规定。
5.4.4.2 泡沫比例混合器试验
5.4.4.2.1 标志牌检查
目测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外壳的永久性标志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1的要求。
5.4.4.2.2 液流方向检查
目测检查泡沫比例混合器外壳的液流方向,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2的要求。
5.4.4.2.3 主要性能指标试验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按正常使用状态安装在试验管路上,进口管路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口直径的10倍,出口管路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出口直径的5倍,压力表精度不低于 1.6级。以标准混合比数值为中间值,用量筒至少配备3种混合比的泡沫混合液标准样,将其各自搅拌均匀后,采用析光仪、导电仪或其他有效的仪器读取数值,调节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压力及流量达到规定值,稳定后将喷出的泡沫混合液取样。在析光仪、导电仪或其他有效的仪器上读取数值并与泡沫混合液标准样对照,求得混合比。试验分别在最小、中间、最大进口压力下以及最小流量值、中间流量值、 最大流量值条件下进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3的要求。
5.4.4.2.4 静水压密封、强度试验
5.4.4.2.4.1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出口封闭并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用试压泵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4.1的要求。
5.4.4.2.4.2 将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出口封闭并注满水,排除残余空气。用试压泵缓慢加压至规定试验压力,保持3min,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4.2的要求。
5.4.4.2.5 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试验
5.4.4.2.5.1 将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口与真空泵相连接,封闭其他开口。开启真空泵抽真空至85kPa,关闭真空泵,测定1min内真空度下降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5.1的要求。
5.4.4.2.5.2 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差试验分别在最小、最大进口压力下以及最小流量值、最大流量值条件下进行。调节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压力及流量达到规定值,稳定后读取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口压力与出口压力值,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5.2的要求。
5.4.4.2.6 正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试验
5.4.4.2.6.1 査阅泡沫车选用供泡沫液泵的资料,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1的要求。
5.4.4.2.6.2 对供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和驱动装置进行检査,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2的要求。
5.4.4.2.6.3 查阅企业供泡沫液泵与比例混合系统的资料,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3的要求。
5.4.4.2.6.4 向供泡沫液泵缓慢加压至泄压阀开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4的要求。
5.4.4.2.6.5 当供泡沫液泵运行时,将泡沫液罐内液位降低至供泡沫液泵自动停机,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2.6.5的要求。
5.4.4.3 消防炮试验
5.4.4.3.1 泡沫炮或泡沫/水两用炮喷射性能试验方法如下:
a) 泡沫射程测定,泡沫射程的测定应在平坦的场地上进行。试验时在炮的进水口处装一压力表,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6级。消防炮的仰角为30°士1°,顺风向喷射,风速小于2m/s,试验时当消防炮进水口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并稳定后,用秒表测定不少于10s时间连续洒落泡沫的最远点为射程最远点,以消防炮出口铅锤线与地面交点为原点,最远点至原点之间的直线距离即为泡沫的射程。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
b) 发泡倍数测定,泡沫挡板采用轻质耐腐蚀金属材料制作,挡板的结构和尺寸见图1。泡沫接筒用轻质耐水材料制作,接筒底部装有玻璃开关和玻璃管。接筒结构和尺寸见图2。
试验时调整好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比例,消防炮先向其他方向喷射,待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并稳定后再转向泡沫挡板,用泡沫接筒接从挡板上流下的泡沫直至泡沫充满接筒并开始记时,用刮片刮去顶部多余的泡沫,擦净外表面,在电子秤上称出盛满泡沫的接筒重量,用式(1)计算发泡倍 数,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
式中,
N——发泡倍数;
Vc——泡沫接受器的容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
Wp——泡沫接受器装满泡沫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N——发泡倍数;
Vc——泡沫接受器的容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
Wp——泡沫接受器装满泡沫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We——泡沫接受器质量,单位为克(g);
p ——混合液的密度,取1.0g/cm?。
c)25%析液时间的测定,将量杯放在衡器(精确到1g)上去皮。将盛有泡沫的泡沫接筒放在支架上,打开底部开关使析出液体流入量杯内,当量杯内的泡沫混合液量等于时,停止记时,计时器示的时间就是泡沫25%析液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按式(2) 计算:
c)25%析液时间的测定,将量杯放在衡器(精确到1g)上去皮。将盛有泡沫的泡沫接筒放在支架上,打开底部开关使析出液体流入量杯内,当量杯内的泡沫混合液量等于时,停止记时,计时器示的时间就是泡沫25%析液时间,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1的要求。按式(2) 计算:
d) 温度修正,对泡沫灭火剂应进行温度修正如下:
——发泡倍数:当混合液温度大于20℃,不作修正;当混合液温度小于20℃时,温度每降低1.7℃,发泡倍数应增加0.1;
——发泡倍数:当混合液温度大于20℃,不作修正;当混合液温度小于20℃时,温度每降低1.7℃,发泡倍数应增加0.1;
——析液时间:当混合液温度大于20℃,温度每升髙1.7℃,析液时间增加0.1min;当混合液温度 小于20℃,温度每降低1.7℃,析液时间减少0.1min。
5.4.4.3.2 用角度仪测量车载炮的俯仰角和回转角,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2的要求。
5.4.4.3.3 目测检查车顶炮进水管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3的要求。
5.4.4.3.4 检查车顶炮的锁紧机构和支撑机构,车前炮的锁紧机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4的要求。
5.4.4.3.5 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检查泡沫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4.3.5 的要求。
5.4.5 泡沫车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试验
将泡沫车配备的规定长度的吸水管,一端封闭,另一端接在消防泵的一个进水口上,封闭其余进水 口,泵和吸水管路中不应有水存留。启动引水装置至最大真空度,待稳定后记下该值,然后关闭引水装置,测量1min内真空度的下降值。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的要求
5.4.6 引水时间、最大吸深时泵的性能试验
5.4.6.1 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泡沫车配备的吸水管,一端接消防泵的进水口,另一端接滤水器,投入水池或其他水源中,当大气压力为101kPa,水温20℃时消防泵叶轮回转中心距水面7m高 (滤水器应完全沉没在水中)。启动引水装置,测定自引水装置开始工作,到消防泵出口压力表显示压力的时间。
试验后,放尽消防泵及吸水管中的余水,再重复进行两次单个吸水口引水时间试验,当试验条件不 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三次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6.1 的要求。
5.4.6.2 按照5.4.6.1的试验方法测定单个吸水口最大吸深时泵的性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 的要求。
5.4.7 泡沫车连续运转试验
5.4.7.1 进行连续运转试验时的工况分配如下:
——装有低压泵的泡沫车,应在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3h,继续在流量为额定值的70%、出口压力不小于额定值130%的条件下连续工作3h;
——装有中低压泵的泡沫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中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高低压泵的泡沫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高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中压泵或高压泵的泡沫车,应在其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6h。
5.4.7.2 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分别按5.4.7.1规定的工况和时间运转。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
B.4.7.3 待泡沫车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每隔15min测量一次下述规定的各参数并检査发动机、取力 器有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做好记录。试验过程不应间断,并保持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不低于规定值。试验中可随时调节发动机辅助冷却器:
——消防泵的进口压力;
——消防泵的出口压力;
——消防泉的流量;
——消防泵的转速;
——发动机的出水温度;
——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
——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的要求。
5.4.8 泡沫车超负荷运转试验
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启动消防泵,调节泵出口压力为规定值的1.1倍,流量满足额定 值,待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10min后停止运转,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8的要求。
5.4.4.3.2 用角度仪测量车载炮的俯仰角和回转角,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2的要求。
5.4.4.3.3 目测检查车顶炮进水管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3的要求。
5.4.4.3.4 检查车顶炮的锁紧机构和支撑机构,车前炮的锁紧机构,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4.3.4的要求。
5.4.4.3.5 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检查泡沫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4.3.5 的要求。
5.4.5 泡沫车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试验
将泡沫车配备的规定长度的吸水管,一端封闭,另一端接在消防泵的一个进水口上,封闭其余进水 口,泵和吸水管路中不应有水存留。启动引水装置至最大真空度,待稳定后记下该值,然后关闭引水装置,测量1min内真空度的下降值。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5的要求
5.4.6 引水时间、最大吸深时泵的性能试验
5.4.6.1 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将泡沫车配备的吸水管,一端接消防泵的进水口,另一端接滤水器,投入水池或其他水源中,当大气压力为101kPa,水温20℃时消防泵叶轮回转中心距水面7m高 (滤水器应完全沉没在水中)。启动引水装置,测定自引水装置开始工作,到消防泵出口压力表显示压力的时间。
试验后,放尽消防泵及吸水管中的余水,再重复进行两次单个吸水口引水时间试验,当试验条件不 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判断三次试验结果是否符合 4.4.6.1 的要求。
5.4.6.2 按照5.4.6.1的试验方法测定单个吸水口最大吸深时泵的性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6.2 的要求。
5.4.7 泡沫车连续运转试验
5.4.7.1 进行连续运转试验时的工况分配如下:
——装有低压泵的泡沫车,应在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3h,继续在流量为额定值的70%、出口压力不小于额定值130%的条件下连续工作3h;
——装有中低压泵的泡沫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中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高低压泵的泡沫车,应在低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继续在高压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3h;
——装有中压泵或高压泵的泡沫车,应在其额定工况下连续工作6h。
5.4.7.2 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在3m吸深下,将连接好滤水器的吸水管接在消防泵进口并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并接合消防泵,分别按5.4.7.1规定的工况和时间运转。当试验条件不是标准环境条件时,应按GB 6245—2006中10.4.1的规定进行修正。
B.4.7.3 待泡沫车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每隔15min测量一次下述规定的各参数并检査发动机、取力 器有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做好记录。试验过程不应间断,并保持泵的出口压力和流量不低于规定值。试验中可随时调节发动机辅助冷却器:
——消防泵的进口压力;
——消防泵的出口压力;
——消防泉的流量;
——消防泵的转速;
——发动机的出水温度;
——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
——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7的要求。
5.4.8 泡沫车超负荷运转试验
泡沫车停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启动消防泵,调节泵出口压力为规定值的1.1倍,流量满足额定 值,待运转稳定后开始计时,10min后停止运转,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4.4.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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