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阻燃要求
6.2.1 防护服的外层、隔热层、舒适层材料,反光标志带,膝盖、肘部、肩部等外层加强材料以及救生拖拉带所用的材料,经过25次洗涤后,损毁长度不应大于100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 滴落现象。
6.2.2 固定在防护服外面的防护护腕、布标签、徽章、挂衣环、粘合物、拉链基布、缝纫线、口袋材料,经 过25次洗涤后,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6.2.2 固定在防护服外面的防护护腕、布标签、徽章、挂衣环、粘合物、拉链基布、缝纫线、口袋材料,经 过25次洗涤后,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 上一节:6.1 整体热防护性能
- 下一节:6.3 热稳定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