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人员要求


5.1.1 训练人员包括:训练组织者、教员、安全员、受训指挥员与受训战斗员。
5.1.2 训练组织者应制定形成文件的技术训练计划,规定训练目的、内容、进度和要求。
5.1.3 教员应向受训指挥员和受训战斗员清晰讲解训练目的、训练内容、训练设施与训练安全要求。
5.1.4 安全员的职责应符合GA/T 967—2011中附录A中的要求。
5.1.5 受训指挥员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判断能力和现场指挥经验,训练中指挥程序清晰、内容完整、分工明确。
5.1.6 受训战斗员应具备基本训练器材的操作能力,训练中服从指挥、按规范正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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