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建(构)筑物倒塌事故救援技术训练
7.3.1 训练目的
使受训指挥员能准确实施救援计划组织捜集、上报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安全保障。
使受训战斗员能熟练应用侦检、排烟、起重、支撑、破拆、个人防护等器材,掌握警戒、侦检、破拆、起重、撑顶、照明、送风、救生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救援技术和防护方法。
7.3.2 训练内容
7.3.2.1 教员向受训指挥员与受训战斗员讲解模拟倒塌建筑物的结构、布局、面积、承重构件等情况。
7.3.2.2 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
7.3.2.3 通过外部观察或使用检测设备,进行倒塌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判断训练。
7.3.2.4 受训战斗员使用起重气垫、支撑套具、单杠梯、护木等器材,针对出入通道、倾斜墙体等重点位置或不牢固建筑构件,进行起重和撑顶训练。
7.3.2.5 在倒塌建筑物入口处,受训战斗员使用气体探测仪等器材,.对内部环境持续进行侦检训练。
7.3.2.6 受训战斗员使用生命探测仪等器材或搜救犬、机器人,进行被困人员侦检训练。
7.3.2.7 受训战斗员使用坑道小型空气输送机、排烟机等送风排烟器材,进行送风排烟训练。
7.3.2.8 受训战斗员进行废墟行走、黑暗摸索前进训练。
7.3.2.9 受训战斗员使用破拆器材,针对倒塌建筑物中的墙体、楼板等构件,进行破拆训练。
7.3.2.10 针对现场被困人员,受训战斗员进行伤情检查、心肺复苏、骨折固定、伤员搬运等基本救生训练。
7.3.3 训练安全要求
7.3.3.1 受训战斗员不得进入非作业区,未经许可不应进入结钩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应登上 已经受力不均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应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方。
7.3.3.2 受训战斗员进入倒塌建筑物内部后,安全员应实时监测倒塌建筑物内部气体。
7.3.3.3 倒塌建筑物内部结构复杂或采光不佳时,应标明出入通道和进行现场照明。
7.3.3.4 进行送风训练时,应防止发动机尾气直接进入倒塌建筑内部。
使受训指挥员能准确实施救援计划组织捜集、上报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安全保障。
使受训战斗员能熟练应用侦检、排烟、起重、支撑、破拆、个人防护等器材,掌握警戒、侦检、破拆、起重、撑顶、照明、送风、救生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救援技术和防护方法。
7.3.2 训练内容
7.3.2.1 教员向受训指挥员与受训战斗员讲解模拟倒塌建筑物的结构、布局、面积、承重构件等情况。
7.3.2.2 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
7.3.2.3 通过外部观察或使用检测设备,进行倒塌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判断训练。
7.3.2.4 受训战斗员使用起重气垫、支撑套具、单杠梯、护木等器材,针对出入通道、倾斜墙体等重点位置或不牢固建筑构件,进行起重和撑顶训练。
7.3.2.5 在倒塌建筑物入口处,受训战斗员使用气体探测仪等器材,.对内部环境持续进行侦检训练。
7.3.2.6 受训战斗员使用生命探测仪等器材或搜救犬、机器人,进行被困人员侦检训练。
7.3.2.7 受训战斗员使用坑道小型空气输送机、排烟机等送风排烟器材,进行送风排烟训练。
7.3.2.8 受训战斗员进行废墟行走、黑暗摸索前进训练。
7.3.2.9 受训战斗员使用破拆器材,针对倒塌建筑物中的墙体、楼板等构件,进行破拆训练。
7.3.2.10 针对现场被困人员,受训战斗员进行伤情检查、心肺复苏、骨折固定、伤员搬运等基本救生训练。
7.3.3 训练安全要求
7.3.3.1 受训战斗员不得进入非作业区,未经许可不应进入结钩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应登上 已经受力不均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应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方。
7.3.3.2 受训战斗员进入倒塌建筑物内部后,安全员应实时监测倒塌建筑物内部气体。
7.3.3.3 倒塌建筑物内部结构复杂或采光不佳时,应标明出入通道和进行现场照明。
7.3.3.4 进行送风训练时,应防止发动机尾气直接进入倒塌建筑内部。
- 上一节:7.2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技术训练
- 下一节:7.4 水域救援技术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