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组批与抽样


7.2.1 板材抽样基数应不少于1000张,从中随机抽取15张为试样,5张一组,其中两组用于复检。
7.2.2 在出厂检验项目之中,对于一组试样的5张板材,均应检验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边缘平直度、 对角线之差,并从中抽取1张板材,按6.3.1的要求截取制作试件,进行干态抗弯强度、吸水饱和状态抗弯强度、吸湿变形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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