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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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型式检验
6.1.1 型式检验应按本部分的要求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
6.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上一节:
6 检验规则
下一节:
6.2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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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型号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质量
4.2 主要部件结构、尺寸及材质要求
4.3 强度
4.4 下降速度
4.5 抗跌落性能
4.6 抗冲击性能
4.7 可靠性
4.8 耐腐蚀性能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2 外观质量检查
5.3 主要部件结构、尺寸及材质检查
5.4 强度试验
5.5 下降速度试验
5.6 抗坠落性能试验
5.7 抗冲击性能试验
5.8 可靠性试验
5.9 耐腐蚀性能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3 抽样
6.4 判定规则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