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连续工作性能试验
6.8.1 燃油型破拆机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充装额定量的燃油,启动破拆机具使其正常工作,用精度不低于士2s的计时器具测量从启动至燃油耗尽为止的时间。
6.8.2 启动破拆机具使其正常工作,连续运行3 h(燃油型破拆机具在燃油即将耗尽时可继续加油,但加油时间除外),运行过程中,每隔0.5 h用精度不低于±2°C的非接触式温度计测量机体及手柄表面的温度,取最大值。
6.8.2 启动破拆机具使其正常工作,连续运行3 h(燃油型破拆机具在燃油即将耗尽时可继续加油,但加油时间除外),运行过程中,每隔0.5 h用精度不低于±2°C的非接触式温度计测量机体及手柄表面的温度,取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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