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9978.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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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试验开始
试验开始前5min内,应对所有热电偶的初始温度记录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数据记录。同时应记录试件的初始变形数据和试件初始条件。
试验时,记录试件内部初始平均温度值(如果存在)、试件背火面的初始平均温度值和环境温度值。
当试验炉内接近试件中心的热电偶记录到50℃时,便可将其作为试验开始时间。同时,所有手动和自动的观察测量系统都应开始工作,按照6.1规定的升温条件测量和控制试验炉炉温。
上一节:
9.2 荷载使用
下一节:
9.4 测量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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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符号和缩略语
5 试验装置
5.1 一般要求
5.2 试验炉
5.3 加载装置
5.4 约束和支承框架
5.5 仪器
5.6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6 试验条件
6.1 炉内温度
6.2 炉内压差
6.3 加载
6.4 约束和边界条件
6.5 环境条件
6.6 试验条件偏差
7 试件准备
8 仪器使用
8.1 温度测量
8.2 压力测量
8.3 变形测量
8.4 完整性观测
9 试验方法
9.1 约束应用
9.2 荷载使用
9.3 试验开始
9.4 测量和观测
9.5 试验的终止
10 判定准则
10.1 一般要求
10.2 判定准则的细则
11 试验的有效性
12 试验结果表示
13 试验报告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章条编号与ISO 834-1:1999章条编号对照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ISO 834-1:1999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