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一般要求


    本条款描述了对不同形式的建筑耐火构件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的性能判定准则。对特殊类型的建筑耐火构件要在一般的性能判定准则基础上增加部分特殊条款,或是对原条款进行部分修改。
    试件应满足的耐火性能,包括承重构件的稳定性和建筑分隔构件完整性和隔热性,其判定准则用时间长短表示。如果试件所代表的建筑构件要同时达到以上几个性能,则应同时从几个方面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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