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GA58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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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产品检验情况检查
消防产品质量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产品检验情况检查项目、要求及不合格情况见表2。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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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产品质量现场检查
下一节:
6.2 火灾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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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 市场准入检查
6 产品质量现场检查
6.1 产品检验情况检查
6.2 火灾报警设备
6.3 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6.4 气体灭火设备
6.5 干粉灭火设备
6.6 消防给水设备
6.7 灭火器
6.8 消火栓
6.9 消防接口
6.10 消防水带
6.11 消防枪炮
6.12 建筑耐火构件
6.13 避难逃生产品
6.14 防火阻燃材料
7 判定规则
附录A(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测基本器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