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 盐雾腐蚀(耐久)耐受性能


将任一段长度为1.5倍标准报警长度的敏感部件,在表9中所示的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试验后,敏感部件应无明显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7d后,连续3次将受试验段敏感部件弯成直径为300mm的圆圈,然后自然释放,敏感部件不应有机械损伤。
表9 盐雾腐蚀(耐久)试验条件
表9 盐雾腐蚀(耐久)试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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