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电气设备减震措施


A.1 一般规定

A.1.1 电气设备可采用装设减震器的方式达到减震效果,减震器可选用橡胶阻尼器、阻尼垫和剪弯型、拉压型、剪切型等铅合金减震器以及其他减震装置。
A.1.2 应根据电气设备的结构特点、使用要求、自振周期及场地类别等,选择相适应的减震措施。
A.1.3 冬季环境温度低于—15℃及以下地区,应选用具有耐低温性能的橡胶阻尼器。
A.1.4 电气设备加设减震器之后,应满足强度、位移和工艺要求。
A.1.5 减震器宜设置在支架或电气设备与基础、建(构)筑物的连接处。
A.1.6 采用减震措施时,不应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
A.1.7 减震装置安装后应定期检查,至少应在每次设备除尘检修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A.2 减震措施

A.2.1 电气设备安装减震器后的抗震验算,可采用减震器的技术参数进行,也可将原设备的最大组合应力乘以应力折减系数的方法,应力折减系数应按表A.2.1确定。

表A.2.1 应力折减系数

表A.2.1 应力折减系数

A.2.2 安装减震器的电气设备与其他设备的连接线应为柔性连接。

A.3 避雷器减震措施

A.3.1 避雷器安装橡胶垫减震措施后的抗震验算,可按未安装橡胶垫减震措施时的最大应力乘以0.4的方法进行抗震验算。
A.3.2 避雷器减震装置的橡胶垫,可按图A.3.2所示方法进行安装。

图A.3.2 避雷器减震装置示意

图A.3.2 避雷器减震装置示意
1-螺母;2-垫圈;3-橡胶阻尼垫;4-瓷瓶上法兰;5-瓷瓶下法兰;6-螺栓

A.3.3 无绝缘拉杆的避雷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可在其根部瓷瓶法兰的连接螺栓上加设双层橡胶阻尼垫。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应在每个瓷瓶法兰的连接螺栓上加设双层橡胶阻尼垫。
A.3.4 有绝缘拉杆的避雷器,应在每个瓷瓶法兰的连接螺栓处加设双层橡胶阻尼垫。
A.3.5 橡胶阻尼垫的规格(外径×内径×厚度),宜为25mm×13mm×8mm。
A.3.6 安装橡胶阻尼垫后,避雷器顶部的导线的位移量不应小于15mm。
A.3.7 避雷器安装减震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时应旋动螺栓压缩橡胶阻尼垫,使每组橡胶阻尼垫的总压缩量为4mm;
    2 橡胶阻尼垫材料为丁基橡胶时,应具有良好的阻尼特性、耐热性和抗老化性,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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