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一般要求
3.1.1 省电装置应设电源指示灯、省电状态指示灯,并宜设电压、电流指示装置。
3.1.2 省电装置应设与零线分开的保护接地端子。该接地端子(包括接地螺丝)应有防锈镀层,并应有明显标志。
3.1.3 省电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20。当省电装置安装在室外时,其外壳应采用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的防护等级。
3.1.4 当省电装置以串联接法接入用户的配电系统、且系统中无其他旁通线路时,应选用安装有旁通开关的省电装置。
3.1.5 调节挡位可根据用户的具体情况设置,但至少应设两挡,每个挡位之间调节电压的差别不宜超过额定电压值的5%。当省电装置空载输入额定电压时,各挡位的实际输出电压与设定挡位对应输出电压的偏差不应超过±1.5V。
3.1.6 在省电装置的接线端子、挡位和操作处应有清晰的文字标识。
3.1.7 重量大于100kg的省电装置,应设能承受整件重量的起吊部件。
条文说明
3.1 一般要求
3.1.3 对省电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本规程只规定了最低要求,在实际应用中,省电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与其安装的环境相适应。例如,省电装置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问题,其外壳应采用相应的防护等级。
3.1.4 装设旁通开关的目的是:在省电装置主机发生故障时或进行检修时,能通过旁通开关直接给用户负载供电,减少对用户的影响。对并联接法的省电装置,可以利用客户原有负荷开关作旁路。
3.1.5 挡位是省电装置主机副绕组上的抽头。采用不同的挡位,省电效果不一样。一般而言,挡位越高,省电效果越好,但不是绝对的。挡位设置要考虑负荷的特性和原有的供电情况,还要考虑挡位的设置是否会影响用户设备的正常工作。设计或安装人员应综合考虑可靠性和经济性,并结合当前系统的各项参数确定挡位。一般常用的挡位设置为6%、8%、10%。
3.1.6 进行标识,目的是可以与图纸对照,便于安装和维修,也可以降低误操作的可能性。
3.1.7 起吊部件的一个例子是吊钩。对重量小于100kg的省电装置,在设计制造时最好也考虑到搬运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