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省电装置应用技术规程 CECS163:2004 >
5.3.1 省电装置安装验收后,应由安装单位和用户共同填写验收表,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5.3.2 安装验收后,生产厂或安装单位应向用户提供下列资料: (1)安装说明书; (2)省电装置和配电系统接入电路的电气接线图; (3)省电装置投入、退出和切换挡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4)其他与安装、操作、维护有关的资料。 5.3.3 生产厂家应负责对用户进行相应的培训。 5.3.4 生产厂家应负责向用户提供保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