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电能量计量装置


5.2.1 要点。
1.电能计量装置的基本要求。
应选用计量检定机构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
  1)具有规定的准确度;
  2)具有规定的可靠性;
  3)功能能够适应管理的要求;
  4)有可靠的封闭功能和防窃电性能;
  5)装置便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和带电作业。
2.由计算机监测管理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测参数,应包括电压、电流、电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
3.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应选用装设具有分时计量功能的复费率电能计量或多功能电能计量装置。
4.选择电流互感器时,应根据额定电压、准确度等级、额定变比和二次容量等参数确定,对负荷随季节变化较大的用户,建议采用范围较宽的S级电流互感器。

5.2.2 计量装置的故障及计量差错。
1.各组成郎分如测控板(电能表)、互感器、计量二次回路等本身出现故障。
2.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
3.电量计算错误。
4.窃电行为引起的计量失准。
5.外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能计量装置故障等。
5.2.3 减少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方法。
1. 电能表与互感器配合进行误差调整。即尽量使电能表的误差和互感器的合成误差相反,以减少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
2.根据互感器的合成误差合理组合配对。即接于同一元件的电流互感器的比差和电压互感器的比差应大小相等或接近,其符号相反;角差应大小相等或接近,其符号相同。
5.2.4 现场检验用标准器准确度等级。其准确度至少应比被检品高两个准确度等级,其他指示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量限应配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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