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4.7.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电源参数波动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4.7.2 方法
4.7.2.1 按制造商规定的供电参数上、下限值(如未规定,则上、下限参数分别为额定参数110%和85%)给试样供电,按4.1.5规定,分别以3℃/min和20℃/min和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4.7.2.2 如试样采用脉动电压供电,将试样通过长度为1000m、截面积为1.0mm2的铜质双绞导线(或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条件)与电源和监视设备连接,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分别将电源和监视设备的输入电压调至187V(50Hz)和242V(50Hz),按4.1.5规定,分别以3℃/min和20℃/min和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4.7.3 要求
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4 规定。
检验探测器在电源参数波动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4.7.2 方法
4.7.2.1 按制造商规定的供电参数上、下限值(如未规定,则上、下限参数分别为额定参数110%和85%)给试样供电,按4.1.5规定,分别以3℃/min和20℃/min和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4.7.2.2 如试样采用脉动电压供电,将试样通过长度为1000m、截面积为1.0mm2的铜质双绞导线(或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条件)与电源和监视设备连接,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分别将电源和监视设备的输入电压调至187V(50Hz)和242V(50Hz),按4.1.5规定,分别以3℃/min和20℃/min和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4.7.3 要求
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4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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