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 高温(耐久)试验
4.10.1 目的
检验探测器耐受高温的能力(A1、A2和B类探测器不进行此项试验)。
4.10.2 方法
4.10.2.1 将试样放入表6所示温度的试验箱内持续21d 。高温环境期间试样不通电。
4.10.2.2 将试样由试验箱中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h以上,按4.1.2规定连接,并接通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若试样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4.1.5规定,分别以3℃/min和2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4.10.3 要求
a) 高温环境后,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7min 13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2min 40s;对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1min 0s,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30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4 规定。
4.1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的相关规定。
检验探测器耐受高温的能力(A1、A2和B类探测器不进行此项试验)。
4.10.2 方法
4.10.2.1 将试样放入表6所示温度的试验箱内持续21d 。高温环境期间试样不通电。
4.10.2.2 将试样由试验箱中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h以上,按4.1.2规定连接,并接通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若试样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4.1.5规定,分别以3℃/min和2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4.10.3 要求
a) 高温环境后,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7min 13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2min 40s;对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1min 0s,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30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4 规定。
表6 高温(耐久)试验条件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的相关规定。
- 上一节:4.9 低温(运行)试验
- 下一节:4.11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