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总则


5.1.1 试验的大气条件
    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1.2 试验的正常监视状态
    若在试验方法中要求探测器(以下简称试样)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时,应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应保证探测器的工作电压为额定工作电压,并在
    1)下标0.2表示气流速度为(0.2±0.04)m/s。
    2)下标1.0表示气流速度为(1.0±0.2)m/s。
试验期间保持工作电压稳定。
    注:探测器的检测报告应注明试验期间探测器配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的型号、制造商等内容。
5.1.3 容差
    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 16838要求。
5.1.4 试验前检查
5.1.4.1 试样在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述要求:
    a)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紧固部位无松动。
5.1.4.2 试样在试验前应按4.1.1~4.1.6要求对试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5.1.5 试验样品(以下称试样)
5.1.5.1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10套探测器,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5.2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4只探测器(由探测器的所有部分组成,包括需要配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5.3 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4套探测器,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5.4 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16套探测器,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6 探测器的安装
    探测器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如果说明书给出多种安装方式,试验中应采用对探测器工作最不利的安装方式。
5.1.7 试验程序
    按表13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
表13 试验程序
 表13 试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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