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非金属零件温水老化试验
5.4.1 将刚性非金属零件样品置于加热至87℃的自来水中进行180 d试验,若样品不能承受上述温度而发生软化变形时,允许在较低温度条件下(但不得低于70℃)进行加长时间老化试验,试验持续时间按(2)式计算。
式中:
D——试验持续时间,单位为天(d);
t——试验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e=2.7183。
5.4.2 老化试验后取出样品检查,试验结果应符合4.7.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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