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人(手)孔设置


10.0.1 人(手)孔的型号宜按下列规定选择:
    1 终期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90mm)不多于24孔、孔径28mm或32mm的多孔管不多于72孔管孔容量时,宜选用小号人孔。
    2 终期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90mm)为24~36孔、孔径28mm或32mm的多孔管在72~108孔管孔容量时,宜选用中号人孔。
    3 终期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90mm)为36~48孔、孔径28mm或32mm的多孔管为108~144孔管孔容量时,宜选用大号人孔。
    4 终期电(光)缆较少,宜选手孔。光缆有接头时,宜选人孔。
    5 对小孔径,按28mm或32mm计算断面;当采用其它孔径时,断面不变,应改变总孔数。
10.0.2 人(手)孔应设混凝土基础。当遇到土壤松软或地下水位较高时,尚应增设碴石地基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
10.0.3 人(手)孔应防止漏水。
10.0.4 人(手)孔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手)孔位置应选择在管道的分歧点、引上电缆汇接点和建筑物引入点等处。在交叉路口、道路坡度较大的转折处或主要建筑物附近宜设置人(手)孔。
    2 人(手)孔的位置应与其它地下管线的检查井相互错开,其它地下管线不得在人(手)孔内穿越。
    3 交叉路口的人(手)孔位置应选择在人行道上或偏向道路边的一侧。
    4 人(手)孔的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正门口、规划存放器材或其它货物的堆场,更不得设置在低洼积水地段。
    5 管道穿越电气化铁道或电车轨道时,在其两侧宜设置人(手)孔。
10.0.5 人(手)孔型式可按表10.0.5的规定选用。

人(手)孔型式

10.0.6 在周围环境复杂的地点,应根据地形要求因地制宜地设计异型人(手)孔。
10.0.7 人(手)孔盖应有防盗措施。

 

条文说明

10 人(手)孔设置
 目前尚无定型的塑料管道人(手)孔。标准图纸利用了邮电水泥管道人(手)孔,可能与塑料管道不相适应,工程实施时应参考人(手)孔的结构和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以前普遍采用大对数电缆,人(手)孔内的电缆支架和托板系据此进行设计,而现在普遍采用光缆、小对数电缆和同轴电缆,其特点是电(光)缆直径小而条数多,因此,电缆支架和托板的间距应作适当的调整才能容纳众多的小电(光)缆。
    此外,在选择人(手)孔型号时,孔径常以28mm或32mm为依据,实际上还有42mm、48mm孔径的多孔管。如果采用几种孔径混合组织管群,则选定人孔类型时管孔容量应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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