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 间歇喷射性能试验
7.1.3.1 将2具推车式灭火器分别称出质量。
7.1.3.2 将2具推车式灭火器分别放置在(20±5)℃和(55±2)℃的试验箱(或室)内保持24h以上。
7.1.3.3 将推车式灭火器从试验箱(或室)内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5min内进行间歇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1m高。先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然后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由喷射控制阀控制,开启5s,关闭5S,循环进行直至完全喷射。
7.1.3.4 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
7.1.3.2 将2具推车式灭火器分别放置在(20±5)℃和(55±2)℃的试验箱(或室)内保持24h以上。
7.1.3.3 将推车式灭火器从试验箱(或室)内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5min内进行间歇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1m高。先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然后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由喷射控制阀控制,开启5s,关闭5S,循环进行直至完全喷射。
7.1.3.4 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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