惰性气体灭火剂 GB2012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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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检验类别与项目
6.1.1 出厂检验
灭火剂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产品型式检验:
a) 产品试生产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式生产时每隔2年的定期检验;
d) 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产品出厂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时;
f)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上一节:
6 检验规则
下一节:
6.2 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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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2 性能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灭火剂含量的测定
5.2 各组分气体纯度的测定
5.3 水分含量的测定
5.4 组分气体氧含量的测定
5.5 悬浮物或沉淀物的测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别与项目
6.2 组批
6.3 抽样
6.4 判定规则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