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浴室给水排水设计规程 CECS108:2000 >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而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