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控制项


9.1.1 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9.1.2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9.1.3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9.1.4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会审。
条文说明
9.1 控制项
9.1.1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项目部成立专门的绿色建筑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根据预先设定的绿色建筑施工总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实施和考核活动。比选优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施工计划并严格执行,要求措施、进度和人员落实,实行过程和目标双控。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建筑施工各级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该项目组织机构的相关制度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各种主要活动的可证明记录,包括可证明时间、人物、事件的纸质和电子文件、影像资料等。
9.1.2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建筑施工过程是对工程场地的一个改造过程,不但改变了场地的原始状态,而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包括水土流失、土壤污染、扬尘、噪声、污水排放、光污染等。为了有效减小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明确施工中各相关方应承担的责任,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施过程中开展定期检查,保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环境保护计划书、施工单位ISO 14001文件、环境保护实施记录文件(包括责任人签字的检查记录、照片或影像等)、可能有的当地环保局或建委等有关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因子如扬尘、噪声、污水排放评价的达标证明。
9.1.3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保护。建筑施工项目部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落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施工单位OHSAS 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文件、现场作业危险源清单及其控制计划、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台账,必要时核实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进货单。
9.1.4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中进行预审。
    施工建设将绿色设计转化成绿色建筑。在这一过程中,参建各方应对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正确理解与准确把握。施工前由参建各方进行专业会审时,应对保障绿色建筑性能的重点内容逐一进行。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运行评价查阅各专业设计文件专项会审记录。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各专业设计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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