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交验
6.11.1 空间网格结构的制作、拼装和安装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检查,凡未经检查,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的检查均应作出记录,并汇总存档。结构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交工验收。
组成空间网格结构的各种节点、杆件、高强度螺栓、其他零配件、构件、连接件等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记录。
6.11.2 交工验收时,应检查空间网格结构的各边长度、支座的中心偏移和高度偏差,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边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边长的1/2000且不应大于40mm;
2 支座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应为偏移方向空间网格结构边长(或跨度)的1/3000,且不应大于30mm;
3 周边支承的空间网格结构,相邻支座高差的允许偏差应为相邻间距的1/400,且不大于15mm;对多点支承的空间网格结构,相邻支座高差的允许偏差应为相邻间距的1/800,且不应大于30mm;支座最大高差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0mm。
6.11.3 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完成后,应对挠度进行测量。测量点的位置可由设计单位确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对跨度为24m及以下的情况,应测量跨中的挠度;对跨度为24m以上的情况,应测量跨中及跨度方向四等分点的挠度。所测得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现荷载条件下挠度计算值的1.15倍。
6.11.4 空间网格结构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记录:
1 空间网格结构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
2 施工组织设计;
3 所用钢材及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4 零部件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5 焊接质量检验资料;
6 总拼就位后几何尺寸偏差、支座高度偏差和挠度测量记录。
条文说明
6.11 交验
6.11.2 空间网格结构安装中如支座标高产生偏差,可用钢板垫平垫实。如支座水平位置超过允许值,应由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严禁用捯链等强行就位。
6.11.3 空间网格结构若干控制点的挠度是对设计和施工的质量综合反映,故必须测量这些数据值并记录存档。挠度测量点的位置一般由设计单位确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对小跨度,设在下弦中央一点;对大、中跨度,可设五点:下弦中央一点,两向下弦跨度四分点处各二点;对三向网架应测量每向跨度三个四等分点处的挠度,测量点应能代表整个结构的变形情况。本条文中允许实测挠度值大于现荷载条件下挠度计算值(最多不超过15%)是考虑到材料性能、施工误差与计算上可能产生的偏差。
- 上一节:6.10 组合空间网格结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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