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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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防炮 fire monitor
水、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16 L/s,或干粉喷射率大于7 kg/s,以射流形式喷射灭火剂的装置。
3.2
固定式消防炮 fixed fire monitor
安装在固定支座上的消防炮,包括固定安装在消防车上的消防炮。
3.3
移动式消防炮 mobile or portable fire monitor
安装在可移动支座上的消防炮,包括固定安装在拖车上的消防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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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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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类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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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2 标记
5 性能参数
6 性能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检查
7.2 俯仰回转角及水平回转角试验
7.3 消防炮操纵性能试验
7.4 水压密封试验
7.5 水压强度试验
7.6 喷雾角的测量
7.7 流量测量
7.8 水炮和泡沫炮射程的测量
7.9 混合比的测定
7.10 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的测定
7.11 干粉炮有效射程的测量
8 检验规则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