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 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的测定
7.10.1 专用试验装置
7.10.1.1 泡沫采集器的构造及主要尺寸如图1。采集器用厚2 mm的铝板制成。
7.10.1.2 泡沫接受器的构造及主要尺寸如图2。接受器本体用厚0.5 mm的黄铜板制成,容积为1600 mL士20 mL,在底部中央装有透明玻璃开关,其通径为6.4 mm。
7.10.2 试验步骤
7.10.2.1 取样
泡沫炮先向其他方向喷射,待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并稳定后再转向泡沫采集器,泡沫接受器充满泡沫后停止喷射并开始记时,用刮片刮去顶部多余的泡沫,擦净外表面,取样即完成。
7.10.2.2 发泡倍数的测定
称量盛满泡沫的接受器的质量用式(1)计算发泡倍数:
式中:
N——发泡倍数;
Ve——泡沫接受器的容积,单位为毫升(mL);
We'——泡沫接受器装满泡沫时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We——泡沫接受器质量,单位为克(g);
d——混合液的密度,取1.0 g/mL。
7.10.2.3 25%析液时间的测定
将量杯放在衡器(精确到1g)上,去皮。将盛有试样的泡沫接受器放在支架上,打开接受器底部开关使析出液流入量杯内,当量杯内的泡沫混合液量等于Wf时,停止记时,记录25%析液时间。
式中:
Wf——25%析液质量,单位为克(g)。
7.10.2.4 试验温度影响的修正
泡沫混合液中水的温度对发泡倍数及析液时间影响较大。因此试验时水的温度尽量控制在15℃~25℃范围内。若必须在超出此温度范围内进行测试时,对蛋白类泡沫灭火剂应做如下修正:
发泡倍数——当混合液温度大于20℃,不作修正;当混合液温度小于20℃时,每降低1.7℃发泡倍数增加0.1。
析液时间——当混合液温度大于20℃,每升高1.7℃析液时间增加0.1 min;当混合液温度小于20℃,每降低1.7℃析液时间减少0.1 min。
7.10.3 结果判定
测得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应符合表2、表3的规定。
- 上一节:7.9 混合比的测定
- 下一节:7.11 干粉炮有效射程的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