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沉淀
5.7.1 沉淀池的池型应根据处理水量、水质特性、施工条件、维护管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7.2 沉淀池的设计参数宜按相似水质运行参数或通过试验确定,当无数据时,可采用表5.7.2的规定。
表5.7.2 沉淀池的设计参数
5.7.3 酸性或碱性污水中和沉淀池、化学沉淀法去除污水中重金属、碱土金属离子及某些有毒害非金属污染物等的沉淀池,其设计参数宜按同类污水运行参数或经试验确定。
5.7.4 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设计表面水力负荷,不宜大于本规范表5.7.2中表面水力负荷的2倍;当需要用作二次沉淀池时,应以固体负荷核算,固体负荷宜小于192kg/(m2·d)。
5.7.5 斜管(板)沉淀池应设冲洗设施。
条文说明
5.7 沉淀
5.7.1 关于沉淀池池型选择的基本要求。沉淀池可分为平流式、竖流式、辐流式和斜管(板)沉淀池,处理水量是选用池型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国内实践经验,当处理水量较大时,多采用平流式、辐流式沉淀池,采用机械排泥。竖流式沉淀池可是圆形或方形,做成方形时,相邻池壁可合用,布置也较紧凑,但由于池深较大,施工较困难,一般适用于小型污水处理场,地下水位高时不宜采用。斜管(板)沉淀池一般采用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多用于老污水处理场改造或土地紧张的场合,国内的工程运行经验,斜管(板)上易积泥,泥渣流动性差,黏性大的污泥不宜采用斜管(板)沉淀池。
5.7.2 本条是根据沉淀池在污水处理流程中的位置提出的沉淀池设计参数,适用的池型包括平流式、竖流式和辐流式。根据化工污水处理的设计经验,沉淀池设计参数均低于城市污水的设计参数,表5.7.2列出的参数是按化工污水情况给出的。其中,混凝沉淀池主要针对污水的深度处理,进一步去除细小悬浮物和生物絮体。由于不同污水悬浮物性质、悬浮物浓度、颗粒的组成、密度以及凝聚性不同,故沉淀池设计应参照相似水质运行参数,或经试验确定。由于二次沉淀池有别于初次沉淀池,二次沉淀池除了进行泥水分离外,还起到污泥浓缩的作用,二次沉淀池的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生物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生物污泥密度较小、沉速较低,易被水流带走,因此二沉池表面水力负荷应小于初沉池,且应用固体负荷校核计算。延时曝气系统中,由于固体停留时间长,即污泥泥龄长,污泥自身氧化程度高,污泥絮体比较松散、沉降性能差,易随水流失,因此二沉池表面水力负荷宜为0.5m3/(m2·h)~0.7m3/(m2·h)。
5.7.3 酸性或碱性污水中和处理、化学沉淀法去除重金属、碱土金属(钙、镁)离子以及某些有毒害非金属污染物(如氟、砷等)的沉淀池设计影响因素较多,比如药剂种类、反应条件(杂质浓度、pH值、温度)、化学反应生成物的沉降性能、沉淀时间等,因此沉淀池的设计参数宜按同类污水运行参数或经试验确定。
5.7.4 本条是关于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设计表面水力负荷的规定。按“浅层沉淀”理论,斜管(板)沉淀池的表面水力负荷比普通平流式、竖流式和辐流式大几倍,但表面水力负荷过大,沉淀效果不稳定,国内生产经验表明,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设计表面水力负荷可比普通沉淀池提高一倍左右。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宜用作初次沉淀池,慎用作二次沉淀池,因为生物污泥黏性大,易黏附在斜管(板)上,孳生生物膜,当选用其他形式二次沉淀池受条件限制,需用作二次沉淀池时,固体负荷宜小于192kg/(m2·d)。
5.7.5 根据国内生产运行经验,斜管内和斜板上易积泥,为保证斜管(板)正常运行,本条规定斜管(板)沉淀池应设冲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