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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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报警确认灯
报警按钮应设红色报警确认灯,报警按钮启动零件动作,报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至报警状态被
复位。如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报警按钮其他工作状态,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指示时的状态有明显
区别。确认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2 m处,光照度不超过500 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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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启动零件
下一节:
3.5 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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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要求
3.1 总则
3.2 使用说明书
3.3 启动零件
3.4 报警确认灯
3.5 复位
3.6 测试手段
3.7 结构设计
4 要求与试验方法
4.1 总则
4.2 动作性能试验
4.3 功能试验
4.4 测试手段检查
4.5 可靠性试验
4.6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4.7 高温(运行)试验
4.8 高温(耐久)试验
4.10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4.11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12 SO2腐蚀(耐久)试验
4.13 冲击(运行)试验
4.14 碰撞(运行)试验
4.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4.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4.17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1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2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22 雨淋试验
5 检验规则
6 标志
附录A(规范性附录)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动作性能试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