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总则
4.1.1 试验环境条件
除在有关条文中说明外,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4.1.2 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如试验时要求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应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电源和监视设备连接。
4.1.3 试样安装
试验时,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
4.1.4 容差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士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 16838要求。
4.1.5 响应时间
试样启动零件动作后,电源和监视设备应在10 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1.6 试样
试样数量应符合下述要求:
a) 户内型报警按钮为12只;
b) 户外型报警按钮为13只。
4.1.7 试验前检查
4.1.7.1 试验前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述要求:
a) 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 紧固部位无松动。
4.1.7.2 试验前应按第3章要求对试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4.1.8 试验程序
4.1.8.1 试验前应对试样予以编号。
4.1.8.2 试验程序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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