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整梯



5.3.1 梯蹬与侧板应紧密吻合,不得松动、加楔。金属梯蹬应有防滑措施。
5.3.2 金属零件和竹、木零件应紧密贴合,不应补塞。
5.3.3 紧固件应垂直旋紧,不应有突出的钉头锋口和毛刺等缺陷。铆钉应紧固并呈平整半圆头。
5.3.4 消防梯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应涂不导电的涂料保护,竹、木表面呈桔黄色,金属零件镀锌(或镀铬)或涂黑色磁漆。涂料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无漏涂、流痕和影响外表面质量的缺陷。
5.3.5 消防梯的侧板应设有角度仪,能可靠指示梯身与地平面的夹角。
5.3.6 挂钩梯的展开和缩合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阻现象,定位装置应可靠。
5.3.7 拉梯的撑脚应使用金属制造,工作时应能可靠支撑在梯蹬上。
5.3.8 拉梯在展开和缩合的过程中,其限位装置应可靠。
5.3.9 单杠梯展开后,目测梯蹬与侧板的夹角应为直角,折合后两侧板应无翘曲和歪斜。
5.3.10 大于等于12 m的消防梯应装有支撑杆,支撑杆应妥善固定在基础梯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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