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检修技术资料及归档
9.1 检修
9.1.1 大修项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技术管理:
1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合格并填写“设备修理关键部位、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单”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技术、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检修质量验收单”;
3 检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可进行项目的结算,并填写“设备检修工程预结算审查意见书”;
4 项目通过验收并结算后,由申报单位填写“检修项目完成报表”。以上表格均作为技术资料存档;
5 检修除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检修记录及验收记录外,尚应详细编写检修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并与上述表格一起存档。
9.2 故障处理
9.2.1 首先应填写故障分析及处理方案报告,处理完毕后应详细填写故障处理报告及验收纪录。
9.3 归档
9.3.1 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指定必须归档的检修文件。
9.3.2 技术资料应严格按标准格式填写,要求真实准确。
9.3.3 技术资料分类归档后,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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