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9.2.1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和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应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9.2.2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变更勘察方案时,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
    勘察方案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
9.2.3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及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
9.2.4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发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并应报建设单位。
    工程勘察阶段的监理通知单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可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可按本规范表B.0.11的要求填写;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可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
9.2.5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
9.2.6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同时应参与勘察成果验收。
    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勘察工作概况。
    2 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
    3 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4 存在问题及建议。
    5 评估结论。
9.2.7 勘察成果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
9.2.8 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
9.2.9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认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应报建设单位。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通知单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可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可按本规范表B.0.11的要求填写;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可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
9.2.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应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计工作概况。
    2 设计深度、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情况。
    3 设计任务书的完成情况。
    4 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5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9.2.11 设计阶段成果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
9.2.12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9.2.13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
9.2.14 工程监理单位应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并应制定防范对策。
9.2.15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
9.2.16 工程监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应根据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予以完善。
9.2.17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勘察设计延期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勘察设计费用索赔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3的要求填写。

 

条文说明

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9.2.1 工程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时,应审查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9.2.3 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是指钻探设备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和室内实验的数据签字和审核人员。
9.2.5 重要点位是指勘察方案中工程勘察所需要的控制点、作为持力层的关键层和一些重要层的变化处。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可实施旁站。
9.2.10 审查设计成果主要审查方案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是否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要求。
    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在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对设计工作成果的评估可不区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只出具一份报告即可。
9.2.12 审查工作主要针对目前尚未经过国家、地方、行业组织评审、鉴定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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