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 GB/T20162-2006
>
5.2 自燃火灾
应提取起火点处自燃后的炭化残留物以及与自燃物相同的原物质,共同作为物证鉴定的试样。
上一节:
5.1 电气火灾
下一节:
5.3 爆炸火灾
目录导航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器材、材料与溶剂
5 提取方法
5.1 电气火灾
5.2 自燃火灾
5.3 爆炸火灾
5.4 放火
5.5 取样量
6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