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烧(烫)伤


6.5.1 判定烧伤深度、烧伤面积和烧伤严重程度。
6.5.2 烧(烫)伤的处置方法:
a) 迅速脱离热源,防止损伤扩大;
b) 检查呼吸和脉搏;
c) 确认为轻度烧伤后,立即用冷清水冲洗或浸泡伤处,降低表面温度,直至受伤部位不再感到疼痛为止;
d) 迅速去除或剪除伤处衣物和饰物;
e) 保持伤口完好,以无菌敷料覆盖伤处,不可刺破水泡,不可涂抹红汞、蓝汞等有颜色的外用药, 以免影响对烧伤面积、烧伤深度和烧伤程度的判断;
f) 若伤员为口腔、呼吸道、面部烧伤或烫伤,应及时解松伤员颈部的衣物,消除口腔及呼吸道内的分泌物,给予吸氧。
6.5.3 下列情况应立即申请医疗增援:
a) 伤员是老人、婴幼儿或长期病患者;
b) 电烧伤、化学烧伤、辐射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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