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总则
5.1.1 试验程序
见表5。
5.1.2 试验样品(以下称试样)
试样为家用火灾安全系统2套,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3 试验大气环境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 ?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1.4 容差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16838要求。
5.1.5 试验前检查
试样在试验前均应进行外观及主要部(器)件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a) 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使用说明书满足相关要求;
b) 试样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c) 紧固部位无松动;
d)主要部件性能应能满足4.1.2的要求。
- 上一节:5 要求与试验方法
- 下一节:5.2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