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 电气强度试验


5.13.1目的
检验家用火灾安全系统各类设备的电气强度。
5.13.2 试验方法
试验前,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通过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对试样的电源线与机壳间施加50Hz、1250V的拭验电压。持续60s土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试验后,以100V/s?500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电压值后,方可断电。接通试样电源,按要求进行功能试验。
5.13.3 要求
试样的电源插头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电气强度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试样功能应与试验前的功能保持一致。

5.13.4 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条件的试验装置:
a) 试验电压:电压0V-1250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50Hz,短路电流10A(有效值);
b) 升、降压速率:100V/s?500V/s;
c) 计时:60s土5s。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