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火场通信


5.8.1 应以消防专网为主,公网为辅。优先依靠消防无线专网完成无线通信,实现火灾现场图像、语 音、数据实时传输,保证信息通信畅通。必要的情况下,设置中继转接设备。
5.8.2 宜使用灯光、手势、旗语、LED显示屏等手段,保证举高喷射消防车操作、火场供水等作战行动过 程中的联系。
5.8.3 可灵活采用扩音器、哨子等简易通信器材或运动通信方式实施命令和信息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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