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GA12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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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外观
5.2.1 护目镜不应存在让佩戴者感到不适或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突出部分、尖锐边缘或其他缺陷。
5.2.2 除镜片边缘5mm宽的区域以外,镜片不应存在气泡、水泡、划痕、凹痕、固体杂质、气体杂质、暗点、斑点、蚀损斑、霉斑、修补斑、蚀孔、碎片、裂纹、抛光缺陷或波纹等表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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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通用要求
下一节:
5.3 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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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
5 基本要求
5.1 通用要求
5.2 外观
5.3 头带
5.4 质量
5.5 防护区域
5.6 光学性能
5.7 抗冲击性能
5.8 耐磨性能
5.9 耐紫外老化性能
5.10 耐热性能
5.11 耐腐蚀性能
5.12 镜片防雾性能
6 特殊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一般要求
7.3 头带检查
7.4 质量测量
7.5 防护区域测量
7.6 光学性能试验
7.7 抗冲击性能试验
7.8 耐磨性能试验
7.9 耐紫外老化性能试验
7.10 耐热性能试验
7.11 耐腐蚀性能试验
7.12 镜片防雾性能试验
7.13 熔融金属和炽热固体防护性能试验
7.14 化学雾滴防护性能试验
7.15 粉尘防护性能试验
7.16 剌激性气体防护性能试验
8 检验规则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