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功能要求


5.2.1 现场语音通信功能要求如下:
a) 现场语音通信应符合GB50313的规定;
b) 接收移动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指挥员的指挥调度指令;
c) 发送和接收撤退、遇险警告等紧急呼叫信号;
d) 与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之间的协同语音通信;
e) 与灭火救援应急联动队伍之间的协同语音通信;
f) 与公用电话网(固定网、移动网)之间的语音通信;
g) 通过地下无线中继等方式,实现与地铁、隧道、地下室等地下空间内的语音通信;
h) 进行语音通信时,可以采用选呼、组呼、全呼等模式。
5.2.2 现场通信组网功能要求如下:
a) 现场通信组网应符合GB25113的规定;
b) 具有自组网功能;
c) 支持点对点、一点对多点和节点中继等无线通信组网模式;
d) 具有规范的开放式信息接口,可与其他消防通信系统互联互通;
e) 信息传输支持常规无线电网络、公众移动网络、WiFi网络等多种方式。
5.2.3 现场音视频信息采集与传输功能要求如下:
a) 现场音视频信息的实时采集、压缩存储功能;
b) 现场音视频信息的实时显示、查询和播放功能;
c) 将现场音视频信息以无线方式实时、定时或手动传输至移动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d) 红外热成像视频显示功能。
5.2.4 参数测量与传输功能要求如下:
a) 实时测量现场温度、湿度、有毒及可燃气体浓度等环境参数;
b) 定时采集消防员基本体征数据;
c) 定时采集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数据;
d) 根据采集的消防员基本体征数据和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数据,实时计算、显示气瓶可供使用的时间;
e) 将现场环境参数、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参数以及消防员基本体征数据以无线方式实时或定时传输至移动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f) 在现场环境参数、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参数达到危险警戒值时或消防员基本体征数据出现异常时自动发出告警信号,并将告警信号实时传至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
5.2.5 人员定位功能要求如下:
a) 在GIS系统的支持下,定位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及消防员所在位置;
b) 在空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利用内嵌式定位模块实时确定消防员所在位置;

c)将消防员所在位置以无线方式实时或定时传输至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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