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报警动作值试验
6.6.1 目的
检查探测器报警设定值的准确度。
6.6.2 要求
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应满足5.1.3条规定。
6.6.3 方法
6.6.3.1 将探测器按正常工作状态要求安装于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0min。
6.6.3.2 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度稳定在0.8 m/s±0.2 m/s,再以不大于1%LEL/min的速
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
6.6.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本部分附录A规定。
- 上一节:6.5 不通电贮存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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