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耐油性


6.7.1 经状态调节后的试件,试验前应用1:1的石蜡和松香的混合物对其浸泡的端头进行封端,封端长度为3mm~4mm。
6.7.2 将三个试件封端的部分分别浸入三只盛机油的玻璃容器中,浸入深度为2/3试件长度。
6.7.3 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并记录试验现象。试验至规定时间后,取出试件,用滤纸吸干试件表面浸液,目视观察试件,是否有起皱、剥落、起泡现象并予以记录。
6.7.4 三个试件中至少应有二个试件满足表1第5项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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