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代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保质期以及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内容。
8.2 产品应采取封闭的容器包装,包装应可靠,能防雨、防潮,并附有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按GB/T 9969的要求编写。
8.3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曝晒,不得重压和倒置,并应有明显的标志。运输时应遵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8.4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的场所,贮存温度应在5℃~40℃之间,堆码高度不超过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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