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防火涂料 GB2837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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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检验分类
7.1.1 电缆防火涂料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细度、黏度、干燥时间、抗弯性、耐油性和耐盐水性。
7.1.3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配方、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f)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上一节:
7 检验规则
下一节:
7.2 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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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5 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试件制备
6.2 试验环境条件
6.3 在容器中的状态
6.4 细度
6.5 黏度
6.6 干燥时间
6.7 耐油性
6.8 耐盐水性
6.9 耐湿热性
6.10 耐冻融循环性
6.11 抗弯性
6.12 阻燃性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2 抽样
7.3 判定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