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标志牌
8.1.1 设备应独立设置永久性标志牌,标志牌面积不应小于500cm2。
8.1.2 标志牌应注明基本性能参数,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a)设备规格型号;
b)执行标准;
c)稳压压力上限(MPa);
d)稳压压力下限(MPa);
e)消防泵启动压力(MPa);
f)止气/充气压力(MPa);
g)气压永罐总容积(m3);
h)气压水罐设计安全使用寿命;
i)水泵台数;
j)设备总功率(kW);
k)生产厂名称或厂标;
l)出厂年月或出厂编号。
8.1.3 标志牌上应绘制设备系统示意图,图上应清楚标出操作部件的位置、代号。
8.1.4 标志牌应有操作流程说明,使用简练的文字和符号说明。
8.1.2 标志牌应注明基本性能参数,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a)设备规格型号;
b)执行标准;
c)稳压压力上限(MPa);
d)稳压压力下限(MPa);
e)消防泵启动压力(MPa);
f)止气/充气压力(MPa);
g)气压永罐总容积(m3);
h)气压水罐设计安全使用寿命;
i)水泵台数;
j)设备总功率(kW);
k)生产厂名称或厂标;
l)出厂年月或出厂编号。
8.1.3 标志牌上应绘制设备系统示意图,图上应清楚标出操作部件的位置、代号。
8.1.4 标志牌应有操作流程说明,使用简练的文字和符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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