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形体、空间与围护结构
4.3.1 建筑形体宜规整,体形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4.3.2 建筑的主要朝向宜为南向或南偏东至南偏西不大于30°范围内。
4.3.3 建筑南向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宜大于窗上口至地面距离的2倍,双侧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宜大于窗上口至地面距离的4倍。
4.3.4 建筑设计应对平面功能进行合理分区。以采暖为主地区的建筑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对热环境要求较高的房间宜布置在南侧。
4.3.5 以采暖为主的地区,建筑围护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不应低于所在地区的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2 墙面、地面应选用蓄热材料;
3 在满足天然采光与室内热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应加大南向开窗面积,减少北向开窗面积;
4 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防风门斗。
4.3.6 以降温为主的地区,建筑围护结构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
2 建筑在主导风向迎风面上的开窗面积不宜小于在背风面上的开窗面积;
3 在满足天然采光的前提下,受太阳直接辐射的建筑外窗宜设置外遮阳;
4 屋面宜采用架空隔热、植被绿化、被动蒸发等降温技术;
5 围护结构表面宜采用太阳吸收率小于0.4的饰面材料,外墙宜采用垂直绿化等隔热措施。
条文说明
4.3.1 建筑的体形系数是指建筑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面积(不包括地面)与其所包围的建筑体积之比。体形系数越大,单位建筑空间散热面积越大,能耗越多。
4.3.2 当接收面面积相同时,由于方位的差异,其各自所接收到的太阳辐射也不相同。假设朝向正南的垂直面在冬季所能接收到的太阳辐照量为100%,其他方向的垂直面所能接收到的太阳辐照量如图12所示。从图中看出,当集热面的方位角超过30°时,其接收到的太阳辐照量就会急剧减少。因此,为了尽可能多地接收太阳辐射,应使建筑的主要朝向在偏离正南±30°夹角以内。最佳朝向是南向,以及南偏东或西15°范围。超过了这一范围,不但影响冬季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效果,而且会造成其他季节室内过热的现象。
图12 不同方向的太阳辐照量
4.3.3 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一般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不大于窗上口至地面距离的2倍,双侧采光时进深可较单侧采光时增大一倍,如图13所示。
图13 进深与采光方式的关系
4.3.4 所谓功能分区就是指将空间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组合、划分。
对居住建筑进行功能分区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1 布置住宅建筑的房间时,宜将老人用房布置在南偏东侧。在夏天可减少太阳辐射得热,冬天又可获得较多的日照;儿童用房宜南向布置;由于起居室主要在晚上使用.宜南向或南偏西布置,其他卧室可朝北;厕所、卫生间及楼梯间等辅助用房朝北或朝西均可。
2 门窗洞口的开启位置除有利于提高居室的面积利用率与合理布置家具外,宜有利于组织穿堂风,避免“口袋屋”形平面布局。
3 厨房和卫生间进出排风口的设置要避免强风时的倒灌现象和油烟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3.5 墙体、地面应采用比热容大的材料,如砖、石、密实混凝土等。条件许可时可设置专用的水墙或相变材料蓄热。
随着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节能的影响,国际照明委员会编写了《国际采光指南》,为设计提供了设计依据和标准。通过降低北向房间层高,利用晴天采光计算方法进行采光设计,约可减小15%的开窗面积。
在建筑的外门口加设防风门斗,可减少冷风进入室内,使室内热环境更为舒适。防风门斗的设置,首先要考虑门的朝向。我国北方地区部分建筑为了充分利用南向房间,把外门(多数为单元门)朝北向开,以致在外门敞开或损坏的情况下,北风大量灌入。因此,在加设门斗时,宜将门斗的入口转折90°。转为朝东,以避开冬天主要风向—北向和西北向,减少寒风吹袭。其次,还要考虑门斗的尺寸大小。门斗后应至少有1.2m~1.8m的空间,门斗应该密封良好。
4.3.6 风的出口和入口的大小影响室内空气流速,出风口面积小于进风口面积,室内空气流速增加;出风口面积大于进风口面积,室内空气流速降低,如图14所示。因此建筑在主导风向迎风面开窗面积,不应小于背风面上的开窗面积,以增加室内的空气流动。
图14 风的出口和入口的相对大小对室内空气流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