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通风
5.3.1 应组织好建筑的自然通风。宜采用可开启的外窗作为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或专设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
5.3.2 自然通风口应设置可开启、关闭装置。应按空调和采暖季节卫生通风的要求设置卫生通风口或进行机械通风。卫生通风口应有防雨、隔声、防水、防虫的功能,其净面积(Sf)应满足下式要求:
Sf≥0.0016S (5.3.2)
式中:Sf—卫生通风口净面积(m2);
S—该房间的地板净面积(m2)。
条文说明
5.3 通风
5.3.1 建筑室内通风是提高室内空气质量、改善室内热环境的重要措施。目前建筑外窗设计中,尽管外窗面积有越来越大的趋势,但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却逐渐减少,甚至达不到外窗面积30%的要求。在这种外窗开启面积下创造一个室内自然通风良好的热环境是不可能的。为保证居住建筑室内的自然通风环境.提出本条规定是非常必要和现实的。
5.3.2 自然通风是我国南方地区防止室内过热的有效措施。为了达到空气品质与节能的平衡而对房间通风口的面积作出规定,以在满足改善室内热环境条件、室内卫生要求的同时,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自然通风口净面积Sf的确定主要根据以下理由:
热压通风口的面积与进排风口的垂直距离、室内外的温差、房间面积密切相关。表6给出了房间面积为18m2、夏季空调时段室内温度为26℃时,不同的上下通风口垂直距离H、不同的室内外温差△t下的进排风口的面积F。图17给出了单个通风口面积与上下通风口的垂直距离、室内外温差的关系。
表6 不同的上下通风口垂直距离H,不同的室内外温差△t下的进排风口的面积F(㎡)
当房间面积A≠18㎡时,单个通风口的面积F´可按下式计算:
F´=nF (1)
式中:n——修正系数,n=A/18;
A——实际房间面积(㎡)。
图17 单个通风口面积与上下通风口垂直距离,室内外温差的关系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