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 医用气体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9.3节的要求。
9.4.2 医用气体系统强度试验及漏率试验应符合表9.4.2的规定。
表9.4.2 医用气体系统弓虽度试验及漏率试验
注:1 强度试验所用介质不得二次污染系统;
2 强度试验要做好防护,保证安全;方法:逐步升压,观察其变化情况;
3 漏率试验所用介质尽可能采用同等系统所输送的介质;
4 使用不同气体终端的手术室,各抽测手术室总数的15%,应符合表9.2.5-2的要求;负压吸引终端的手术室抽测其手术室总数的20%,均应符合表9.2.5-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