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
5.1.2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应设置在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应远离居住区、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聚的场所;
    2 在城市中心城区和人员稠密区建设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
    3 应选择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且应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区;
    4 应具备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和通信等条件;
    5 宜选择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5.1.1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是城镇公用设施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故其布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5.1.2 本条规定了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规划、设计选址的基本原则。本条是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本规范第3.0.5条、第3.0.6条规定的前提下,确定站址具体位置时应考虑的内容。
    1 由于三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的液化石油气储量均大于1000m³,故三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置在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三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站址应远离居住区、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地区是为了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
    3 站址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而不应选择在地势低洼,地形复杂,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以防止一旦液化石油气泄漏,因积存而造成事故隐患。
    4 站址选择应考虑配套的市政设施条件,主要是为厂站的施工方便。
    5 站址推荐选择在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主要考虑站内储罐或设备泄漏或发生事故时,避免和减少对保护对象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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